宋,中国专办刑事大案律师,现执业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开庭日期只有上限没有下限,只要在这段时间里审理结束都是合法的。
律师可以帮助催促法院和检察院,但作用未必会很大,律师的作用是在辩护上,但因律师是专业人士,在很多程序上可以提高审判阶段的效率,也能起到程序加速的作用。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公诉案件的相关问题,为您推荐: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
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如何计算公诉案件的期间
上诉理由是当事人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所提出的不服原审判决的实体或程序等方面的理由。那么上诉理由有哪些呢为您详细介绍。
一、上诉理由有哪些
上诉理由主要有:事实不清,判决裁定的根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违反诉讼程序等。上诉理由正确,就可成为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根据。
正当的上诉理由一般有:
1、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不当,定罪量刑有错误
3、违反诉讼程序并因而影响裁判的正确性
上诉的理由,一般是出于当事人的认为,并不一定符合裁判实际,但是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则不论理由是否正当和充分,二审军事法院均应受理。经过审查,对于上诉理由不正确或根本不存在的,可以裁定驳回。
二、上诉案件如何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经合议庭评议,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和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上诉理由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在中国,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审判决提起上诉时应在上诉书状中写明请求和理由,但不论理由是否充分、二审法院均应重新审理。希望上述内容能够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