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1307122777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审判
文章列表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检察院抗诉期限法律规定是多长

2021年1月13日  武汉刑事律师   http://www.yxqbhsls.com/

  宋,中国专办刑事大案律师,现执业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 作为两个独立的不同审级的审理程序,除了审级不同以外,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还有许多不同点:


  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审理方式不同。


  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裁判方式不同。


  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审理期限不同。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性质不同。


  归根到底,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第一审程序的相关问题,为您推荐:


第一审程序的意义


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程序


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程序





检察院抗诉期限法律规定是多长

  检察院抗诉期限法律规定是多长关于这一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一、检察院抗诉期限


  检察院抗诉分两种情况,


  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2、是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错误,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与其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审判监督程序。


  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


  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


  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为五日。


  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的计算,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检察院抗诉期限法律规定的知识,主要包括了检察院两种抗诉的时间规定和区别以及的相关的规定等,如果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时间不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是可以不予受理的,这点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地方。






文章来源: 武汉刑事律师
律师: 戴涛 [武汉]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电话:130712277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xqbhsls.com/art/view.asp?id=99971105751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当事人对刑事自诉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刑事被害人抗诉期多长?
  • 2.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如何适用?
  • 3.可以申请再审裁定的类型 上诉不加刑的特殊规定
  • 4.对行政案件提出抗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对公诉转自诉制度的改造
  • 5.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检察院抗诉期限法律规定是多长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071227777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武汉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0712277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