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罚金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要是在判刑后不交罚金会怎样?
戴涛,武汉刑事案件律师 ,广东武汉刑事专业律师,该律师擅长办理刑事类型的案件,在从业多年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及人脉,非常熟悉刑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办理了较多不逮捕、不起诉、刑事和解、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减刑改判等刑案,擅于用律师和检察官的不同视角对案件进行“双重审查”,并提出有分量的、易于打动检察官、法官的辩护观点,能最大限度为处于弱势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是法院对罪犯判处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之外的附加刑,也可单独使用。我国法律早就有规定,不主动缴纳罚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从以往执行来看,罪犯坐牢后不缴纳罚金也不影响减刑,法院考虑到罪犯大多经济状况不好也不会再去强制执行,长期以来“罚金”基本成了法律“白条”。但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这种局面将逐步改善。罚金不缴纳,法院会强制执行,目前主要是影响罪犯减刑且不能假释。
1、法院会强制执行。
虽然法律如何规定,但现实中因为犯罪分子坐牢期间没有收入,出牢之后大多没有正当职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再去强制执行罚金,显得不人性,也不利于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所以很少有被强制执行的。说到这,有关人员也不要庆幸,随着法律完善,迟早会清缴的。
法律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2、不缴纳罚金的,在坐牢期间会影响减刑、不能假释。
这条规定,在目前执行的比较到位。罪犯被投入监狱时,法院要说清有没有罚金、缴纳与否。监狱在给罪犯向法院呈报减刑时,也会将罚金缴纳与否作为影响减刑的因素要考虑到。如果不缴纳罚金,会限制减刑。在同等条件下,别人会减刑一年,他可能只减刑十个月。其中,对被害人是否进行民事赔偿、退赃与否等都会影响减刑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二十七条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数额都不大,一般都几千元,但法院都是将罚金缴纳与否作为罪犯认罪悔罪态度来考量的。坐牢服刑的人应当与亲属及时协商,主动缴纳不要影响减刑。刑满释放人员也应当主动缴纳,这是法律规定的履行义务,等到法院强制执行时,就脑壳疼了。
戴涛,广东武汉刑事专业律师,以“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为办案理念,执业十多年来,戴涛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既得利益与可得利益,保护当事人的辩护权得到有力的行使,确保当事人能够在公正公开的审判下获得罪轻、无罪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