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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减刑就一定要交罚金吗?

2020年12月1日  武汉刑事律师   http://www.yxqbhsls.com/

 宋,中国专办刑事大案律师,现执业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罚金刑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任何的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的标准,我们应该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不能够随心所欲,仅仅只按自己的想法来办事情,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接下来和去学习一下,罚金刑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罚金刑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数额,采取了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刑、限额罚金刑、无限额罚金制。其中无限额罚金制比较普遍。


  刑法虽然对其最高数额一般没有限制,但对其最低数额则有所限制,原则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是最低数额不少于500元。


  数个罚金刑的数额计算问题:对于数罪分别被判处数个罚金刑的,应把数个罚金罚数额总和相加,收取总额。如果被判处数个罚金刑及


  没收财产的,合并执行。如果是数个罚金刑及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二、部分犯罪处罚金的数额计算


  最低罚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罚金数额为犯罪数额的2倍。


  没有犯罪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犯罪数额的,应当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根据抢劫、盗窃、抢夺、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关。


  在宣判之前已实际缴纳的,判决书中应写明;已缴纳;。


  三、罚金的对象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罚金刑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采取三种立法模式,类比法,进行限额发行以及无限额罚金制。我们会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决定罚金的比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减刑就一定要交罚金吗?

  在生活中,可能部门罪犯在获得减刑机时会存留些罚金未交的情况,那么,要想获得减刑是不是就一定交罚金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金是被刑者必须要缴纳的!可减刑与罚金有必然联系吗不交罚金可以减刑吗下面就为各位介绍下!




  一、减刑就一定要交罚金吗


  我国对减刑有相关规定,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刑罚,是受罚人必须缴纳的。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受刑人在刑罚的执行期间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或者法律事实才能获得减刑。


  1、在监狱罪犯提请的减刑、假释,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到狱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2、狱政管理部门审查之后,出示审查意见,并提交到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


  罚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种。罚金是具有强制性的,罪犯必要履行的一种惩罚方式,如何不缴纳罚金被认为是不服法律的现象,不遵守法律就会得不到减刑。此外,对于减刑还需要一定的程序进行才可以。








文章来源: 武汉刑事律师
律师: 戴涛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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