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1307122777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法规
文章列表

袭胸猥亵怎么定罪

2018年11月15日  武汉刑事律师   http://www.yxqbhsls.com/

在我国如果对妇女儿童进行猥亵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在五年的有期徒刑左右,而且这个还要分为严重的情形来确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袭胸猥亵怎么定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本罪名已经由《刑法修正案》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于猥亵的解释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行为。例如,偷剪妇女发辫、衣服,追逐、堵截妇女: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等,原刑法第160条规定,侮辱妇女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本条虽未规定情节恶劣,但是对于侮辱妇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例如,偶尔追逐、堵截妇女,经教育后悔改,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侮辱妇女的行为与猥亵妇女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猥亵妇女,一般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而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刺激为目的,损害妇女声誉;猥亵妇女,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去袭胸的话,这个也可以构成猥亵罪。但是要看妇女有没有到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自己在这之前就已经征得了对方的谅解的话,一般没有事情。


文章来源: 武汉刑事律师
律师: 戴涛 [武汉]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电话:130712277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xqbhsls.com/art/view.asp?id=930844582211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伪造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 2.因犯罪所得的财物如何处置
  • 3.袭胸猥亵怎么定罪
  • 4.2018被拒绝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 5.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吗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071227777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武汉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0712277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